1.项目概况
“渤海石化”目前存在产品结构单一,受市场影响大等问题,同时公司厂区内预留的富余土地、公用工程和配套设施等均无法充分利用,“大马拉小车”,严重降低了企业竞争力。为充分发挥企业优势,促进企业发展,响应天津市“制造业立市”的号召,延伸公司C3产业链势在必行。
因此,建设单位拟投资225001万元建设丙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该项目以甲醇、丁醇、异辛醇等为原料,并依托渤海化工园富余的公用工程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丙烯酸甲酯/乙酯3万吨、丙烯酸丁酯/异辛酯16万吨、高吸水性树脂5万吨。同时,对现有PDH装置进行燃料清洁化改造,生产高品质的C4物料和C5及以上的重组分,并对现有进料加热炉燃料气结构进行优化,减少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新材料产业园,拟在“渤海石化”现状厂区内进行建设,拟建地块北侧紧邻黄河道,南侧为渤化澳佳永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侧为临港胜科水务有限公司,西侧为天保永利物流公司,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38.934961°,东经117.719386°。厂区主要建设丙烯酸装置、丙烯酸甲酯/乙酯装置、丙烯酸丁酯/异辛酯装置、高吸水性树脂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并配套建设化学品仓库、罐区、危废暂存间及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
本项目选址符合临港新材料产业园规划。本项目实施后,产品及生产工艺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2021年修改)中所列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未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运营期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
(1)废气
本项目新增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生产装置工艺废气、废水废液处理设施尾气、化验室废气。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均能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2)废水
装置区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真空系统排水、化验器材清洗废水、废水废液处理设施喷淋塔排水、SAP装置尾气碱洗塔排水、硫酸储罐碱洗罐排水全部经厂区现有废水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蒸汽分水一同经生产废水总排口排入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公司处理;生活污水经现有生活污水管线排入园区市政管网,送入临港胜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合理。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废瓷球、结晶残液、树脂粉尘、废滤袋、废树脂、化验废液、重组分、焚烧残渣、吸收废物、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干化油泥及生活垃圾。
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废瓷球、SAP尾气处理设施废滤袋、SAP尾气处理树脂粉尘和生活垃圾不属于危险废物,在固废堆场内暂存,定期委托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在专门的收集桶内暂存,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重组分、结晶残液由厂区废水废液处理设施焚烧处理,其他危险废物在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内存放,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有合理的利用和排放去向,分类收集,及时清运,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机泵、搅拌机、风机等。设计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噪声源对外环境影响值小于75dB(A)。应用声波距离衰减和噪声叠加公式计算,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厂界噪声达标。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地区总体规划,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污染物总量满足控制指标要求,事故防范措施可靠,环境风险可防控,在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事故风险防范、应急减缓措施的基础上,具有环境可行性。
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
为最大程度避免项目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保障周围公众环境质量,按有关法规的要求,向项目拟建址周围的有关公众征询对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有关人员可在项目公示期间对本项目环保工作陈述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的公众参与调查表见附件。公众可下载填写后根据下列联系方式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反馈。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2-25262661
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附件: